"我就写了句'大牌同款',又没贴他 Logo""我这是从韩国代购的正品,凭啥算侵权""我真不知道卖的是假的,我也是受害者啊"——做电商的,这些话是不是很耳熟?
先给结论:写"同款""平替"不一定侵权,但主图用别人商标、卖仿冒品一定侵权;平行进口不是"免死金牌",要件不满足照样赔;更关键的是——平台投诉有"有效通知"的规矩,品牌方乱投诉、卖家乱抗辩,法院都不认。
一、北面案:平行进口不成立,赔了 36 万
北面公司持有"The North Face/北面"商标,国内外都是响当当的牌子。杭州余杭一家经营部在抖音开网店,卖带"北面"标识的服装,详情页直接标"韩版北面 1996 羽绒服"。北面公司买样发现已售 2000 多件,起诉侵权。
被告喊冤:货是从韩国经销商那买的"正品",再转卖到国内,属于平行进口,不算侵权。
杭州滨江法院不认:你既没证明中韩商标是同一权利人,也没说清货的具体来源,更没走合法的海关监管程序——这三条缺一个,平行进口就不成立。判停止侵权,赔北面 36 万。
法院认的重点: 平行进口不是"我在国外买了正品就能随便卖"。想成立,得同时满足:中韩商标权同一人、商品是正品、走合法海关监管进来。要件缺一个,就是侵权。拿"韩版正品"当挡箭牌,法院不买账。
二、溧阳案:同样是平行进口,这回原告撤诉了
反过来也有成立的情形。2025 年,一家国内公司取得某法国精油胶囊品牌在国内的独占许可和维权权,发现虞某在淘宝卖同品牌法国原装正品——货是从海外正规商超、药房采购、合规直邮入境的,只是海外版包装和国内的有点不一样,就起诉商标侵权。
溧阳法院审理认为:商品是品牌原厂正品,商家从海外正规渠道采购、合规入境,没改商品也没改商标,不会让消费者误解。品牌方把正品投放市场后,这批货的商标管控权就"用尽"了。仅仅因为包装不一样,不构成侵权。最终原告主动撤诉。
法院认的重点: 平行进口的红线跟北面案正好反过来——货是真正品、来源清楚、合规入境,商标权已经"用尽",再告就是滥用权利。区别就在"要件齐不齐":北面案三条都缺,溧阳案三条都满。
三、指导案例 46 号:叫"鲁锦",为什么不侵权?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专门划"正当使用"的边界。
山东鲁锦公司注册了"鲁锦"文字商标,发现鄄城一家公司在产品包装上也叫"鲁锦",起诉侵权。被告说:"'鲁锦'在鲁西南民间手工棉纺织品里,早就是通用名称了,我们只是如实说面料是鲁锦。"
山东高院二审((2009)鲁民三终字第34号)支持了被告:判断一个词是不是"通用名称",看它在特定产区、相关公众里是不是约定俗成、长期普遍使用。"鲁锦"是山东民间手工棉纺织品的通用名称,被告用"鲁锦"只是表明面料来源,不是当商标使,属于正当使用,不侵权。
法院认的重点: 注册商标里如果含有商品的通用名称,商标权人管不了别人正当使用这个名称。你卖的东西确实用了这种面料,如实写"鲁锦面料",法院认这是实话实说,不是搭便车。这条对"同款""XX 风"类描述性使用,是个重要标杆。
四、襄阳某咪案:买了正品出租,用商标反而合法
襄阳某咪公司从权利人那买了"魔方瘦"产后修复仪,用来出租,出租链接和图片里都用了"魔方瘦"商标。权利人说你侵权。
湖北高院二审((2023)鄂知民终691号)驳回了:襄阳某咪合法买得正品、享有这件商品的物权,出租时为说明"我租的是什么牌子"而如实用商标,是描述性正当使用,不会让公众混淆来源,不侵权。
法院认的重点: 合法取得正品后,为出售、出租如实使用商标说明来源,是正当使用。和北面案的区别很直观:这里用的是自己合法买来的正品、如实描述;北面案是来源和海关程序都说不清、还突出使用标识。一个是"实话实说",一个是"说不清",法院分得清。
五、指导案例 83 号:平台投诉,得按"有效通知"来
做电商绕不开平台投诉。这是最高法指导案例(威海嘉易烤诉金仕德、天猫案):嘉易烤公司发现天猫"益心康旗舰店"卖侵权的 3D 烧烤炉,委托律师向淘宝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发了投诉,材料里有专利证书、侵权分析报告、技术特征比对表、被投诉商品链接。
天猫一度没审核通过,嘉易烤起诉。浙江高院二审明确:权利人发出的通知,只要包含"身份信息 + 权属凭证 + 侵权人网络地址 + 侵权事实初步证据"这四样,就是有效通知;平台自己定的投诉规则,不能卡住权利人依法维权。
法院认的重点: 两边都得讲规矩。权利人投诉别只扔一句"他侵权了",材料齐了平台才必须动;卖家被投诉也别慌,先看对方通知齐不齐全——缺身份信息、缺权属证明、缺具体链接的"通知",平台可以不当回事,你也有权抗辩。
六、卖家自保,四件事
- 进货留痕:合同 + 发票 + 付款记录,链要完整,这是合法来源抗辩的命根子
- 授权在手:品牌方销售授权书,比"我以为是正品"管用一百倍
- 如实描述:不写"正品""原装"唬人,不盗用官方图,主图别压别人商标
- 被诉先核通知:对方投诉材料齐不齐、自己来源清不清,心里先有数再决定怎么应对
下一篇讲产品老板最怕的:实用新型 / 外观设计专利被诉,怎么接招。
本文案例来源:北面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诉杭州余杭牵牛星服装经营部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销售未依法履行合法海关监管程序的进口商品、不构成平行进口,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 36 万元);某国内独占被许可人诉虞某等商标权纠纷案(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2025 年审理,认定跨境代购正品、合规入境、商标权已用尽,不构成侵权,原告撤诉,据溧阳法院公开报道);山东鲁锦实业有限公司诉鄄城县鲁锦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 46 号,(2009)鲁民三终字第34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判要点:具有地域性特点的商品通用名称,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上海某报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诉襄阳某咪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3)鄂知民终691号,裁判要旨:正品出租方为出租商品在广告中使用该商品商标,属描述性正当使用,不侵权);威海嘉易烤生活家电有限公司诉永康市金仕德工贸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 83 号,一审 (2015)浙杭钱知初字第88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判要点:有效通知应包含权利人身份、权属凭证、侵权人网络地址、侵权事实初步证据,平台自行设定的投诉规则不得影响权利人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