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律亲为

摆拍"带娃送外卖"被罚:把婴儿当流量道具,卖惨不是法外之地

📅 2026-07-29⏱ 阅读约 6 分钟🏷 钦律亲为 · 普法
未成年人保护网络谣言虚假摆拍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违法

一、"带娃送外卖"是演的

2026年以来,河南焦作的两人荆某、亢某自编自导自演"我在河南带着孩子送外卖""单亲妈妈送外卖"等剧本,刻意渲染生活艰辛、情感压抑,通过虚假演绎博取社会同情。两人累计发布这类摆拍视频90余条,转评赞总量超千万,再靠平台流量分成、带货变现。

外卖平台核验发现,这两人根本没有任何真实外卖配送经历。今年6月5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相关视频已删除。而镜头里那些话都不会说、被塞进"泡沫箱"跟着在马路上拍的婴儿,成了他们牟利的道具。

二、踩了哪几条法律红线

红线一:利用未成年人牟利。《未成年人保护法》(2024修正)第17条第(十)项明确,监护人不得"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把婴幼儿当人设道具摆拍卖惨,既触碰法律底线,也踩穿了伦理底线。

红线二: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修订)第29条第(一)项规定,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虚构情节大范围网络扩散,社会危害性明显。

红线三:骗到一定数额就涉刑。如果以虚假人设骗取打赏、捐助或带货获利达到相应数额,可能直接触犯《刑法》第266条的诈骗罪。

此外,《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也明确禁止制作、发布散布谣言、不良信息的内容。多条红线叠在一起,已经不是"开个玩笑"能搪塞过去的。

⚠️ 两个常见误区

误区一:"我只是演戏,又没骗钱。"——只要虚构情节大范围传播、扰乱网络秩序,或者把未成年人当道具牟利,就已经违法,跟"有没有直接骗到钱"不是一回事。
误区二:"卖惨而已,顶多道德问题。"——把公众善意当流量密码,消耗的是全社会互助帮扶的底色,真实困境反而被淹没,法律绝不只管"骗钱"那一种。

三、给公众和平台的提醒

💡 普通人遇到这种视频怎么办

① 对极端"惨情"先求证再共情,别急着转评赞;
② 真要捐助走正规公益渠道,别私下转账;
③ 怀疑是摆拍,可在平台内举报,或拨打1237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反映。
④ 平台也要主动作为:加强弱势群体求助类内容的事实核验,用技术识别摆拍和未成年人出镜,对违规账号及时处置,别"只分成不负责"。

真苦无人信,假惨赚流量——这种"狼来了",耗掉的是所有人的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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